top of page

第一章 總則

104年月日經由幹部會議修訂

第一條  本系學會為「應用日語系學會」,以下簡稱應日系學會或本學會。

第二條  本學會以聯絡感情、砥礪學行、培養互相合作及建立本系與本校溝通橋梁。

第三條  本學會會址於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313號綜合教學大樓地下室二樓社辦。

第四條  本學會為致理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之學生自治組織。

本學會以系主任為當然指導老師,系主任亦可委任系上老師為系學會指導老師。

組織章程

致理科技大學應用日語系學會

bottom of page